第7章
马仔十七岁那年春天的一个下午,马仔的妈妈接到学校老师的电话,让她明天到学校一趟。
马仔妈妈问嘛事,老师说你来了就知道了。
马仔妈妈说是不是马仔出事了?老师说是出事了,但和性命身体无关,不对,是和性命无关但和身体有关,是他搞对象的事。
他妈妈的心稍微安顿下来。
老师最后一句话不说,她也知道出了什么事。
第二天一大早,和马仔爸爸坐长途中巴奔赴省城一所名叫蓝博的职业学校。
蓝博,取蓝领博士之意。
对于这样的关于搞对象的电话,马仔妈妈并不感到太惊奇。
马仔上初中时,她接到过三个这样的电话,七年级各一次,只是打电话的是三位不同的老师,三个不同学校的老师。
三次故事都基本雷同,简单一句话,就是因为搞对象被学校开除。
九年义务制教育,学校不准开除学生,教育局考核学校有“流失率”
一项,就是一个乡该有多少该上学(适龄)学生,最后有多少没毕业,中间失学了。
但马仔七年级所在学校的德育处主任反复说服校长,说宁可让流失率高那么一个百分点,也必须开除这个马仔马成成。
因为有这么一个人,把整个班级都搞乱了,甚至其它班级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不正之风早恋之潮,整个学校的名声都受到很大影响。
这是马仔被开除的故事大概雷同,其间关于马仔搞对象的故事也基本雷同。
七年级他第一次被开除,是a女生向班主任告发了b女生和马仔搞对象。
班主任找马仔问话,马仔死活不承认。
班主任找b女生对质,b女生也不承认。
班主任又找告发者质问,a女生就拿出许多证据,就是马仔的书上和笔记本作业本,边边角角上的留言。
a女生说这些都是b女生在马仔书本边边角角上写的,您自己慢慢看吧。
班主任问还有其它证据吗?b女生说没有,像挤眉弄眼、暗送秋波、约伴回家,还有运动会元旦联欢会等集体活动时,两人紧挨着坐着,有说有笑互相往嘴里塞锅巴零食,等等这些都无法取证。
不信你可以去调查,凡是长着眼睛的,不是猪脑子的,都不会看不到。
老师就暗地里调查,结果出现两种结论,一种说法是确有此事,说这个马仔必须离开这个班,或者直接开除。
另一种说法正好相反,说根本就是没有的事。
说凡是说马仔搞对象的,都是自作多情羡慕嫉妒恨!
持后一种说法的是大多数男生,当然也有个别男生不这样认为,他和那些女同学持第一种看法。
老师又详细查看了告发者提供的那些书面证据,就是马仔的书本,有书有本。
在这些书本的边边角角上,有的画着一支箭射穿了一颗心,有的画着一匹马上坐着一个带着王冠的青年,有的是一朵玫瑰花,有的是一个女孩的侧脸,但能清晰显示腮上的泪珠儿。
多数是一句话:放学后等我!
奴的心事谁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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