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万人迷:庶子风流 > 第42章 该如何说服李政和魏氏同意他去走科举这条路

第42章 该如何说服李政和魏氏同意他去走科举这条路

目录

烛火轻轻摇曳。

李怀生披着夹袄,坐在书案前,面前摊开着一本《大夏律例》。

翻到户律中关于财产的一章。

“同居共财”

律法写得明白,凡父祖在,子孙不得私藏财物。

家中所有成员,无论男女老幼,嫡庶尊卑,其个人所得,皆归入公中,由户主,也就是家主统一支配。

除非分家,另立户籍,否则子孙便不具备独立占有财产的资格。

李怀生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讥讽的笑。

多霸道的律法。

这意味着,即便他有天大的本事,能日进斗金,那些钱财,在律法上,也不属于他。

而是属于李政,属于李家这个“公中”

他若敢私藏,一旦被发现,魏氏便能名正言顺地将之一扫而空,再给他扣上一顶“不孝”

的大帽子,任谁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这便是世家大族控制子孙最有效的手段。

用财权,锁住你的一切。

让你羽翼未丰,永远无法脱离家族的掌控。

继续往下看。

律法也并非完全不近人情,总会有些例外。

其一,便是“奁产”

也就是女子出嫁时,娘家陪送的嫁妆。

这部分财产,律法明确规定,归女子个人所有,夫家不得侵占,不入公中。

女子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嫁妆,甚至可以在丈夫和公婆不知情的情况下,赠予自己的子女。

李怀生想到了原主的生母,沈云谣。

出身微寒,能有多少嫁妆?

即便有过一些,在她死后,这么多年过去,恐怕也早已充公了。

其二,外祖家的资助。

若外祖家显赫,自然可以源源不断地资助外孙。

这种赠予,只要做得隐秘,族里也很难干涉。

可他的外祖家……

李怀生自嘲地笑了笑。

他连原主的外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更别提什么资助了。

其三,便是分家。

等家主故去,或是家主尚在,但允准儿子们分家立户。

到那时,他便能分得一份家产,从此天高海阔。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