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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大杯具与小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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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杯、具!先生,你的字也太……”正在沉思的王沉明无意中抬起了头,发现林枫白白的纸扇子两面,分别写着“杯”和“具”。看惯了李煜惊才绝艳的字体,第一感觉就是,林枫的字极度猥琐,极其丑陋。这两个字还真是林枫自己穿越后拿毛笔写的,可以说是第一次写毛笔字,当然很难看。

    毕竟是年少轻狂时,平日里,李煜也是众人仰止的对象,今日却似处处被压一头,虽为林枫的才干学识所折服,但心里毕竟不会那么容易顺心顺气。

    “啪”地一声,他将手中的折扇打开,缓慢地摇着,将上面的“揖让月在手,动摇风满怀”一行字不动声色地展露出来。这俊逸洒脱、风格独树的诗句和书法,岂是一个乡野村夫的不伦不类、莫名其妙的“杯”、“具”所能比拟的?

    李煜书法始学柳公权,其后认真揣摩颜真卿、欧阳询、褚遂良、王羲之、卫铄等人的书法精义,纳于笔下,形成了笔势瘦硬、风神遒劲的独有特色。《皇宋书录》曾录说:“江南后主书杂说数千言,大字如截竹木,小字如聚针钉,似非笔力所为……若以书观,后主可不谓之倔强丈夫哉!”

    泥菩萨也有几分火气呢,纵观李煜,他自然也有自己的脾气和性情,要不然,也不会在四十二岁生日当晚安排身边人整夜彻唱“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这首千古名词,被赵光义愤而用牵机药毒杀啦。

    似有意无意,李煜轻描淡写地问道:“我看先生折扇上书‘杯’‘具’必有深意,可否见告?”

    林枫差点笑出声来,“杯具”两个字,其实正好对应李煜的两句诗。

    古之文人,喜欢拿一把纸扇在手里,见面后作揖敬让。那个纸扇散开来,就像半个月亮;一摇动,就有满怀的清风。李煜诗兴大发时,作出这样两句诗,将其奉为自己最得意的作品。

    在原史上,李煜被俘后参与宋朝宫廷聚会,赵匡胤就让他说说自己最得意的作品,李煜脱口而出这两句。赵匡胤武将出身,自然不会认真体会个中真味,再加上有讥讽之意,哈哈大笑着评说道,满怀的风能有多少风?劈头盖脸地给李煜来了一个下不来台。随后,过了几天,赵匡胤自己也觉得有些过火了,就把李煜又叫到宫中宴饮,并当众夸其“好一个翰林学士”。其实,还不如不夸呢,毕竟原来是一国一君,现在成了一个四品的翰林学士,这级别掉得也太大了一些,这不是杯具是什么?

    这就是李煜个人的人生大杯具啊!

    “请问两位公子,你们对现在的天下局势怎么看?”林枫并没有直接回答,反问道。

    天下大势?李煜还真的不了解。自出生以来,他在安逸骄奢的生活中长大,对于自己喜爱的音乐、书画、佛教,祖父和父亲向来是大力支持,李煜也是充分发挥了“富三代”的特点,从来不怎么过问所谓国家大事,有英明神武的父亲和一帮大臣们在呢,什么时候轮得自己操心呢?

    见主子不语,王沉明觉得脸上挂不住啦,掰着指头数起来:“我知道,我们唐的北面有北汉、契丹,南边有吴越、南汉,西边有楚、蜀,都与我国有贸易往来呢。”

    “沉明兄见识不错,不过有些太过笼统,不知能否听在下仔细说来?”林枫好整以暇地说道。

    “先生请讲。”李煜肃然说道。今天的林枫给了他太多的震撼,他有些迫不急待地想听听他有什么奇想和妙论。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前朝大唐衰落以来,兵灾已达五十年之久,百姓深受其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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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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